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

发布时间:2013-09-12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是全国工行系统的旗舰分行之一,目前下辖省分行营业部和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丽水、台州、舟山、义乌、萧山等12家二级分行,拥有分支机构800余家、在职员工2万人,总资产达到9100亿元。截至20139月底,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312.26亿元,惠及15175家小微企业。

作为浙江省内业务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金融机构,工行浙江省分行一贯把发展小企业金融业务、支持小企业成长壮大作为基本战略和立行之策,始终扮演着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排头兵”角色。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敢为天下先,打破“成分论”和“规模论”,在温台两地率先破题小企业贷款,到本世纪初小企业信用评级、授信、管理等制度体系的构建,全行战略性拓展小企业金融市场启幕;确立了“系统化管理、专业化经营、立体化营销、个性化考核、最优化流程、差异化风控”的小企业金融“六化”经营模式;通过各项机制保障,绘就小企业业务腾飞蓝图。工行浙江省分行在金融服务小企业的道路上不辍探索,推陈出新,成绩斐然,捷报频传。不仅成为工行系统内乃至全国金融界首个小企业贷款跨越 “千亿万户”的省级金融机构,构建起由15家专业支行、101家支行本级分中心和90家二级支行分中心共206家小企业专营机构组成的专营机构体系,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触角已延伸到省内各强镇、中心镇和专业市场,并且连续多年保持了优良的小企业信贷资产质量,成功催生了小企业业务办理方式的网络化变革、开辟了独树一帜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模式,开启了多方共赢的小企业金融服务新范式,已成为支持浙江小企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竖起了浙江银行界服务小企业金融业务的一面旗帜,也雄辩地证明了大银行能在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中发挥主力军和主渠道作用。

 

第二部分、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特色产品

 

一、小企业“网贷通”

 

1、关键词

额度循环,自助提款

 

2、产品简介

小企业“网贷通”是指客户与我行一次性签订小企业循环贷款借款合同,在约定的期限(最长一年)和额度内,客户通过工行网银进行多次提款、逐笔归还,循环使用的贷款业务。

 

3、适用范围

生产经营正常,收入来源稳定,能够提供合法有效抵(质)押物,资金使用频率高、周转快的小企业客户。

 

4、产品特色

 

高额授信、保障提款

最高可贷3000万元,提款还款实时到账,贷款额度随时保障。

 

自主便捷、省时省力

 

贷款通过网银操作,不受营业时间限制,免去往来银行奔波。

 

期限灵活、省钱省心

合同可签一年,额度循环使用,未使用贷款额度不计息。

 

5、申请条件特别提醒

须为工行企业网银证书版客户,并开通相应证书权限。能够提供足值、有效的房地产抵押或低风险抵押,并与工行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

 

二、小额易捷贷

 

1、关键词

  担保灵活,便捷高效

 

2、产品简介

小额易捷贷是工行为满足小微企业500万元(含)以下短期融资需求的贷款产品。

3、适用范围

小额易捷贷广泛适用于产业集群、专业市场、行业协会、商会等特定领域或组织内的小微企业。

 

4、产品特色

 

担保方式灵活

可采用房地产抵押、专业担保公司保证、第三方企业保证、自然人保证、联保、信用方式。

 

业务流程快捷

 

   标准化业务流程,办理手续简便,资料齐全后最快3天可完成贷款审批及发放。

 

准入门槛较低

 

服务对象涵盖浙江省大部分工商小微企业,客户判断较为客观,贴近小微企业实际。

 

多样的还款方式

可根据客户实际情况,采用分期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分期还本付息等。

 

5、申请条件特别提醒

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应在当地居住、生活、经营3年(含)以上。借款人至少拥有(包括工行难以办理抵押或难以处置的)土地、厂房、设备等资产中的一项。

 

三、小企业“固贷通”

 

1、关键词

购建物业  轻松融资

 

2、产品简介

“固贷通”是指工行为满足借款人购建厂房、购买设备等固定资产融资需求,以借款人贷款期内可预测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的贷款业务。

 

3、适用范围

充分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用于满足企业购建厂房、购买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中长期融资需求。

 

4、产品特色

 

授信额度高

依据借款期内企业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净现金流等因素合理确定,授信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

 

融资期限长

依据企业固定资产融资需求,结合贷款期内企业还款资金来源等要素确定,融资期限最长可达5年。

 

  还款方式活

根据实际情况,客户可选择采用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或采用分期还本付息等方式还款;还可设置最长不超过1年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只付息,不还本。

 

5、申请条件特别提醒

借款人生产经营年限须在2年(含)以上。购买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借款申请人已与售卖人签订意向性协议(如认购合同、定金合同等)。建造厂房的借款申请人应与有关部门签订受让土地的意向性协议(如投资意向书等),或取得土地拍卖成交确认书,或取得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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