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创业投资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评价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年度履职情况,强化工作效能,规范绩效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发放、岗位调整、评优、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结合协会岗位职责、员工年终考评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考核对象为协会全体专职工作人员,包括秘书处业务管理岗、综合内勤岗、会计、出纳等在岗专职人员。
第三条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员工自评、直接上级考评、秘书长考评三级评价。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
第四条 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维度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部分,总分100分。
“德”主要考核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团队协作、会员服务意识;“能”主要考核岗位专业知识、业务处理能力、学习提升、沟通协调;“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责任担当、考勤纪律、工作执行力;“绩”主要考核工作任务数量、工作质量、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遵规守纪、保密工作。
第五条 发生重大工作失误、违纪违规、廉洁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
三、考核实施及流程
第六条 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为年度年终考核。
1.个人准备:被考核人员撰写本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填写《员工年终考评表》,完成自我评分。
2.直接上级评分:直接上级结合员工日常履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价。
3. 秘书长综合考评:秘书长综合全年工作表现、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
4.各项加权计算最终得分。
5.结果反馈与复核:考评结果向被考评人反馈,由被考评人签字确认;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结果3个工作日内向秘书长提出复核申请。
6.资料归档:全套考核材料整理完毕,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第七条 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四级,分别为:优秀:90分及以上;称职:80—89分;基本称职:70—79分;不称职:70分以下。
四、考核结果运用
第八条 考核结果应用
1.优秀、称职:按协会薪酬绩效相关规定,足额或对应发放年度绩效奖金,优先推荐评优评先,作为岗位晋升参考。
2.基本称职:约谈提醒,制定下一年度改进提升计划,绩效酌情扣减。
3.不称职:进行岗位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按照劳动合同及协会人事管理制度处理,可予以调岗或解除聘用。
五、附 则
第九条 本制度配套附件《浙江省创业投资协会员工年终考评表》。
第十条 本制度经协会第五届第二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